掩護倒廢棄物 台糖股長判1年8月

檢警調查發現位於新巿區大洲段七筆台糖土地,遭濫倒七噸事業廢棄物,占地總面積近三甲。(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發現位於新巿區大洲段七筆台糖土地,遭濫倒七噸事業廢棄物,占地總面積近三甲。(資料照片)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環保犯罪集團非法於南市新市區大洲段台糖七筆土地傾倒七萬噸廢棄物,發現台糖巡查股長陳道興長期掩護不法業者,去年依竊佔、背信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將陳起訴,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十八日依背信罪判處一年八月。

根據估算,台糖七筆土地遭掩埋廢棄物總面積逾兩萬六千平方公尺,清理費用超過十億元。

檢方調查,以蔡燕章為首的環保犯罪集團,長期將北、中部的一般事業廢棄物運送至台南地區,非法掩埋棄置於台糖新市區國有土地,檢方循線起訴該集團蔡嫌等十八人。

檢方察覺台糖土地長期遭掩埋廢棄物,懷疑其中有內鬼協助,進一步調查揪出台糖善化資產課巡查股長陳道興涉嫌掩護,一一一年將陳依竊佔、背信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起訴。

檢警調查發現,陳自九十三年七月起至一一一年一月間負責土地資產巡查管理,於一0九年九月至一一0年十月間,發現台糖公司安定區、新市區多筆土地長期遭人擺放怪手及土堆,巡查人員也多次向陳報告異狀,陳卻未依公司內規陳報主管長官或報環保、警察機關等相關單位,任由蔡燕章將事業廢棄物傾倒於台糖土地。

台南地院一審認陳對於下屬、同仁通知異常狀況,不督責追蹤或查明事實,也不到場勘驗、通報上級請求指示查辦等行為,違背其職責任務,致損害台糖公司利益。審酌陳事後否認犯罪,未賠償台糖任何損害,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月,全案可上訴。

至於竊佔罪、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根據證人證述,陳道興與蔡燕章無私情,無人證述陳有收錢或與蔡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不能證明有涉竊佔、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行,惟這部分與陳被認定有罪的背信罪嫌具有想像競合關係,不另諭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