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稅務諮詢 高市稅納保官與民有約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為宣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促進與民眾互動機會,將辦理四場「納保官與民有約」活動,方便民眾洽詢稅務方面疑義與問題,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稅捐處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施行以來,該處遴選稅務專業與實務經驗豐富的同仁擔任納保官,積極為徵納雙方搭建溝通協調橋樑,至今已辦理近五百件稅捐爭議及申訴陳情等納保事項申請案件,有效運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守護納稅者租稅權益並達成疏減訟源目的。

今年使用牌照稅於四月一至三十日開徵,房屋稅於五月一至三十一日開徵,該處納保官將至所屬分處現場解答課稅疑義及受理納保事項申請,詳細時間與地點如下:(一)四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至十一時在前鎮分處;(二)五月二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在楠梓分處;(三)五月三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在左營分處;(四)五月二十七日下午二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在旗山分處。高市稅處進一步說明,該處網站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有詳盡的宣導資料及案例可供參考;無法參與納保官與民有約活動的民眾可以利用「稅務ONE視通」服務與納保官視訊互動或線上填寫納稅者權利保護信箱,納保官將儘速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