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1120萬美元資產 夫不具擔保人資格 孟晚舟遲未獲保釋

華為財務長孟晚舟保釋聽證會10日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繼續進行,雖然孟晚舟願意提供房產和保釋金共價值1500萬加元(約合1120萬美元),但因其夫劉曉棕沒有加拿大身分,不具擔保人資格,另一名願意擔保者卻只願意出1000加元(約合750美元)擔保,法官因而未做出裁定,將於11日再審。

卑詩省最高法院10日就孟晚舟被捕案舉行第二次保釋聽證會,孟晚舟的律師馬丁(David Martin)在庭上表示,孟晚舟願意配戴電子鐐銬並負擔雇用兩家監控公司的全額費用,且以溫哥華兩棟千萬豪宅外加100萬加元(約合75萬美元),總值1500萬加元(約合1120萬美元)擔保,劉曉棕和獅子門風險管理公司(LGRM)執行長費樂(Scot Filer)則將作擔保人。

不過,主審法官厄克(William Ehrcke)質疑兩名擔保人的身分與能力,指中國商人劉曉棕持觀光簽證入境,而此簽證將在明年2月到期;厄克說,擔保人必須是英屬哥倫比亞永久居民。

另一名擔保人則是孟晚舟聘用的LGRM執行長費樂,但加籍的費樂只願意提供1000加元(約合750美元)保證金;擔保人必須保證保釋者不會逃逸。

孟晚舟是中國電通巨擘華為的財務長及創辦人之女;馬丁強調孟晚舟無逃亡之虞,因為「她不願讓父親及她協助建造的大企業丟臉。」

「我的父親創建華為,我絕對不會做任何使公司名譽受損的事情。」孟晚舟說,「我希望留在溫哥華辯護我的引渡案件,如果最終真的引渡美國受審,我也會針對所有指控抗辯。」

美國聯邦司法部門指控孟晚舟2009年來與人密謀透過華為子公司和伊朗貿易往來,違反美國制裁伊朗禁令,紐約聯邦地區法院以詐欺之嫌通緝孟晚舟;加拿大1日應美國引渡要求,在孟晚舟於溫哥華轉機時逮捕她。

馬丁在7日的首次保釋庭上曾提出,孟晚舟願意接受禁足、宵禁、配戴電子鐐銬、加國警方檢查並交出有效護照,但法官仍以孟晚舟有逃亡之虞裁定不得交保,並裁定10日再審;如今馬丁儘管提出高額保釋金,但法官質疑擔保人身分,再度裁定明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