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一中政策 西國法院裁定台嫌引渡中國

儘管面對想爭取將公民帶回台灣的當局抗議,但西班牙國家法庭(National Court)15日仍裁定,同意讓121名中國和台灣的電信詐欺嫌犯引渡至中國受審。 這起敏感的外交事件是在去年浮上檯面,當時西班牙當局逮捕了269名涉嫌從西班牙打電話詐騙中國公民的中國與台灣籍嫌犯。 西班牙國家法庭在針對中國提出的引渡要求進行檢視後,先對這121名嫌犯作出裁定。這121人全由同一名律師代表。 這121人中有數名台灣人,不過法庭發言人並未詳細說明有幾人。 根據法庭的聲明指出,律師主張那些聲稱是台灣人的嫌犯,不應該被遣送到中國這個他們可能不會受到公平審判的地方。 聲明中說,法庭援引「一中政策」,表示「台灣自1978年以來就不是聯合國的一部份,只和23個國家維持外交關係,而且未與歐洲聯盟建立關係」。 聲明指出,根據歐洲人權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和西班牙的憲法法庭(Constitutional Court)的政策,國家法庭裁定,需要有具體且確切的動機來說明此人處於危險之中,而這並未在本案獲得證明。 不過,這些嫌犯仍可就這項裁定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