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港專案出爐 適用合法入境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18日說明「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會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依據既有法律規範及公私協力的方式,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姚志平攝)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18日說明「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會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依據既有法律規範及公私協力的方式,務實處理港人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姚志平攝)

因應大陸全國人大將制訂港版「國安法」,蔡英文總統五月下旬指示行政部門規畫「援港專案」,台港間高度關注。該專案昨日已由行政院核定,由陸委會執行建制「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政府將如何幫助尋求庇護的港人?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必須是合法入境、符合《港澳條例》第18條情形者,經評估後,報請行政院以專案處理。

提供跨部會便捷諮詢

「援港專案」記者會由陳明通親自上陣主持,他首先說明政府推出援港專案的背景,是為因應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造成香港的變局,彰顯政府維護普世價值,支持港人爭取自由民主的決心。

陳明通表示,陸委會已建制跨部門的協調專案,由政府挹注必要經費,對於進入台灣、有需要協助的港人,提供便捷諮詢服務與協處,並協助在港資金及專業人才轉進台灣,參與台灣經濟發展。

具體做法上,他指出,在陸委會輔導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下成立「台港服務辦公室」,設置主任、副主任各一人,下設「諮詢服務」、「專案管理」及「行政庶務」等3個分組。

對於進入台灣的香港居民,有《港澳條例》第18條的情形,陳明通表示,已訂定相關處理作業準則,將審酌個案安全與自由受緊急危害程度,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經許可在台居留或停留,其基本的生活照顧費用由政府負責。此外,因是以專案處理,並不會有外傳對港人「集體安置」的狀況。

強調提供援助非救援

陳明通在會上一再強調,「我方依法提供的是援助(Supportive),不是救援(Rescue)」。至於若有受到威脅的港人以非法方式入台,是否仍適用救助方案?他說,法律很清楚,「當事人必須合法入境」,入境後,若有必要援助就依《港澳條例》第18條情形辦理。

不僅是人道救援,陳明通認為,香港的大環境變遷,要更宏觀思考台灣還能提供什麼協助,專案中也包括對在港跨國企業及國際法人團體來台專案等諮詢。

不過,成立「台港服務辦公室」後續經費預算、編制成員,以及評估接納港人人數上限等問題,陳明通皆不透露。

「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將於7月1日正式營運,陳明通說,其中一支服務專線電話為2700-3199,即代表對香港的「善意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