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捷迷路錯過面試提國賠 最後結局出爐

北市1名林姓男子,搭乘桃園機場捷運到新莊典華飯店,竟花了3小時還走不出捷運站,林男指控,新北市府1999接線人員提供錯誤乘車資訊,害他錯過月薪3萬元的工作機會,提告要求國賠3萬元。不過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林男遲到原因與話務人員沒有因果關係,判他敗訴確定。據指出,林男迷路不只1椿,為了開庭前往板橋簡易庭及新北地院,也因迷路各遲到約1小時。

林男提告,2018年9月2日晚間,從台北市信義區出發,原本要到新莊典華飯店應徵,但不知道如何抵達目的地,因此打電話向新北市府1999求助,話務人員建議他從北捷象山站搭乘信義線到台北火車站,再轉搭機捷到新莊副都心站下車,即可步行抵達飯店。

林男認為,話務人員沒有告訴他,機場捷運分為直達車和區間車,他搭上了直達車,根本沒有停靠新莊副都心站,導致他在捷運站內耽擱了3小時,錯過面試時間與工作機會。

法院審理指出,話務人員提供建議是服務性質,沒有法律約束力,也不是機關行使公權力的統治權行為,並無違法,而且提供的搭乘路線正確,至於林男決定搭上哪班車,並非話務人員能預見,因此遲到與話務人員沒有因果關係,判決林男敗訴。(圖:機場捷運臉書粉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