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低薪!立院法制局拋解方 立委修《公司法》加薪幅度參照物價指數年增率
為爭取勞工權益、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行政院長卓榮泰祭出八大措施救低薪,立法院法制局也建議,除了強化公司資訊公開透明,也可透過修法,在《公司法》中明訂,要求公司於章程中規範獲利應定額或一定比率,調整員工薪資,朝野立委也紛紛提案修法,從明文規定不得低於物價指數年增率幅度,到同業加薪平均比率,誓言搶救台灣低薪現況。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上月召開會議,針對低薪問題,卓榮泰提出8項創新對策,包括明年起中央政府的約聘雇人員等基層員工,月薪應高於3萬1449元;金管會也要求上市櫃公司要在章程中明定,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薪或分配酬勞,並請勞動部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薪資揭露門檻,提升至5萬元。
立法院法制局也提出兩解方,包括:強化公司治理資訊公開透明,合理揭露各階層主管、同仁待遇、福利資訊,促進公司整體合作之動能。另外,應研議修正《公司法》,納入「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 率,分派員工酬勞及調整基層員工薪資」。
國民黨立委黃建賓已提出《公司法》第235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公司分派員工酬勞之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第9條調整幅度,也就是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調整幅度。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也提案,要明文規定「不得低於同業平均加薪比率」。只是,同業加薪平均數字難取得,要如何確保比率,恐怕有困難。楊瓊瓔則強調,低薪問題通常牽涉經濟結構的深層因素,如產業競爭力、勞動市場需求等,加薪法制化並非「萬靈丹」,但至少可以讓各界注意到問題,進而解決低薪問題。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支持透過各種修法方式,帶動企業主幫員工加薪,對於各黨派委員提案修法帶動加薪的方案,都樂意有進一步合作與討論,幫助台灣勞工薪資能提高,企業發展成果能夠合理分配。
民進黨籍的經濟委員會召委邱志偉已排定下週三(11/6)議程,邀請經濟部等相關單位,針對解決青年低薪問題進行專題報告。
邱志偉說,到底是要透過修法以強制力要求各公司加薪,還是要用稅制等鼓勵性質,都可以廣泛討論,務必透過通盤檢討,解決各層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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