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江蕙家 陳金標被判七年六個月

去年12月闖入江蕙弟弟家中,毆傷江蕙的陳金標,今天被士林地院依加重強盜未遂及傷害兩罪,判處7年6月徒刑。

起訴指出,58歲陳金標有強盜前科,去年8月假釋出獄,9月到江蕙住家社區當清潔工,因而得知江蕙姊弟住該社區。 去年12月18日晚間,陳帶西瓜刀、螺絲起子,穿保全制服混進社區騙江弟開門,接著大喊:「搶劫!」用刀柄猛敲江弟頭部,江弟大聲慘叫,住在二樓的江蕙聽見後,與外傭上樓察看,陳男見江蕙趕到,企圖用西瓜刀架住江蕙脖子,喝令她開保險箱。

江蕙當時為護弟與陳男抵抗拉扯,雙手被劃傷,還被推倒頭部撞地,檢警循線逮捕陳男,並依加重強盜未遂、傷害、侵入住宅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