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CDR雙面刃 削港交所優勢 吸走A股流動性

加快吸引「獨角獸」和新經濟企業回歸 A 股已成為大陸監管部門的共識。上交所表示,會找準主板市場定位和突破口,深入實施「新藍籌」行動;深交所研究所經理陳娟也稱,對 CDR 已經研究了很長時間,今年條件較成熟,會盡快推出

香港《文匯報》報導,上交所昨 (15) 日在微信公眾號表示,積極擁抱新經濟是今年上交所發展的重點任務。今年將吸引更多優質創新企業選擇在上交所上市,加強加快優質上市資源培育,突出對「BATJ」類、「獨角獸」企業的上市服務。

「具體而言,是找準主板市場定位和突破口,深入實施『新藍籌』行動,吸引更多優質創新企業選擇本所上市。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企業,加強加快優質上市資源培育,突出對『BATJ』類、『獨角獸』企業的上市服務。」

《上海證券網》援引中國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出席全國兩會時表示,CDR(中國可轉換股票存托憑證) 有望很快推出,會選擇一批「獨角獸」企業和新經濟企業作試點。

閻慶民說 CDR 會很快推出,「會選擇一批新經濟的企業,一些獨角獸企業。」他說,CDR 的推出主要是解決兩地的法律管轄不一樣, 解決跨境監管等問題,有利於已經海外上市和從海外退市的企業回歸 A 股市場。閻慶民上周曾表示,海外新經濟企業回歸 A 股採用 CDR 方式更合適。

深交所研究所經理陳娟昨天回應投資者網上諮詢時亦表示,交易所對 CDR 已經研究了很長時間,作產品規則和制度上的準備,只是一直沒有拋出來,今年條件比較成熟,預備盡快推出。

至於判斷「獨角獸」(估值超過 10 億美元的創新未上市企業) 企業的標準,閻慶民指出,這需要多個部委共同篩選,科技部、工信部等相關部門會提供技術參數,要達標才行。

陳娟表示,CDR 的推出將為海外已上市或者海外退市企業的證券在大陸資本市場交易提供可行途徑,並拓展境內投資者的投資渠道等。CDR 發行方不需要滿足大陸上市條件的要求,包括盈利水平、是否同股同權等,而這一便利對於部分新經濟企業來說是十分必要的。

瑞銀證券中國首席策略分析師高挺昨天發佈的最新策略報告指出,CDR 制度有兩種可能的模式:發行新股融資模式以及掛牌模式。

報告認為,批准 CDR 也意味着證監會默認同股不同權和 VIE(可變利益實體) 架構;A 股市場上新經濟公司的稀缺可能會證明 A 股對 H 股估值溢價的合理性。雖然 CDR 不太可能徹底改變 A 股目前的 IPO 制度,但 CDR 的推出以及 A 股放寬對「獨角獸」公司 IPO 的限制條件,仍可能對港交所的改革蒙上陰影

除了香港,A 股亦可能受 CDR 影響,瑞銀指,如果百度、阿里巴巴、騰訊及京東均發行相當於其當前股本 5% 的 CDR,預計將抽走 3730 億元人民幣的資金,影響 A 股流動性

不過,香港《明報》引述星展唯高達證券研究部董事李聲揚表示,現時市場最關注的,是 CDR 是否容許企業發新股集資,另一個關鍵是 CDR 能否容許換回正股,讓投資者套利,否則境內外兩地可能出現價差。他認為,暫時看來港交所不一定受影響,在大陸當局有政策細則前,難估計對香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