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兌過獎刮刮樂 男挨告竊盜逆轉無罪

撿兌過獎刮刮樂 男挨告竊盜逆轉無罪

南投1名曾姓男子,到彩券行撿拾垃圾桶中300多張刮過的廢棄刮刮樂,結果其中5張幸運中獎,他持券兌獎時,卻被老闆提告竊盜,一審遭判有罪拘役50天,男子不服上訴,二審大逆轉,法官認定,廢棄刮刮樂,業者已無所有權,曾姓男子因此改判無罪確定!

買1張刮刮樂,搏一次好手氣,但曾姓男子卻不用花半毛錢,就能從撿來的廢棄刮刮樂中,眼尖對中5張漏網之魚,賺到5400元,不過這無本的好運,卻惹禍上身

聲音來源:彩券行業者:「現在發現了(彩券)被拿走了。」

店家調出監視器,時間是2015年2月24日過年期間,曾姓男子到彩券行外的桶子,撿走316張刮刮樂,裡頭5張中獎5400元,他上門換現金,卻被業者指控,涉嫌竊盜。

彩券行業者:「急著要出門,所以桶子沒有收進去,可是裡面都是一整天累積下來,中獎的刮刮樂,也兌獎給客人了,只是我們還沒有過電腦(銷毀)。」

春節店很忙,但老闆記憶沒有花,這5張中獎的,早就先給客人現金了,然後把兌過獎的刮刮樂,集中這個綠色桶子銷毀,業者已經告誡好幾回不能撿,男子就是不聽,一審被判竊盜有罪,拘役50天,曾男再上訴,二審大逆轉,法官判無罪確定,換老闆傻眼!

彩券行業者:「唉...好吧,就是已經收到判決書無罪,那我們也覺得就算了。」

二審法官認定,刮過的刮刮樂,老闆失去了所有權,男子竊盜不成立,躲過被關命運,業者無言,現在都把中獎刮刮樂,全集中這個袋子,隨身帶著,不讓糊塗事再發生。(民視新聞賴姵君南投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