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蝙蝠別伸手去碰!防檢署驗出麗沙病毒 恐有人畜互通風險

民眾在家中撿到的蝙蝠被驗出麗沙病毒。(示意圖/翻攝自防檢署官網)
民眾在家中撿到的蝙蝠被驗出麗沙病毒。(示意圖/翻攝自防檢署官網)

[周刊王CTWANT] 台灣有許多野生動物,但有些動物身上攜帶的病毒有「人畜共通」的風險,因此民眾在野外或是住家遇到時,務必小心為上,而防檢署也於今(24)日表示,近日接獲民眾在家中拾獲的絨山蝠(Nyctalus plancyi velutinus),經檢出臺灣蝙蝠麗沙病毒第二型,有人畜共通之風險,請民眾不要接觸野生動物,避免可能感染機會。

防檢署指出,農業部獸醫研究所(簡稱獸醫所)於4月22日接獲臺北市蝙蝠保育協會協助送檢中和區民眾於家中拾獲1隻絨山蝠(Nyctalus plancyi velutinus),經檢出臺灣蝙蝠麗沙病毒第二型,雖然麗沙病毒不是法定動物傳染病,但有人畜共通之風險,目前沒有人類感染案例,防檢署已通報疾病管制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蝙蝠保育團體及動物防疫機關共同宣導防範,提醒民眾不要接觸野生動物,避免可能感染機會。

防檢署指出,麗沙病毒屬內共有17種麗沙病毒,狂犬病病毒rabies virus(RABV)為其中一種,與本次案例中所檢出麗沙病毒不同種。依據獸醫所檢驗報告顯示,本次檢出之麗沙病毒與我國107年於新北市新店區絨山蝠檢體中發現蝙蝠麗沙病毒相似,經核蛋白基因序列比對結果顯示,本病例所檢出之病毒同屬臺灣蝙蝠麗沙病毒第二型。

防檢署說明,105年至109年間共有4隻東亞家蝠檢出臺灣蝙蝠麗沙病毒第一型,另於107年6月於新北市拾獲之絨山蝠檢出臺灣蝙蝠麗沙病毒第二型,迄今已累計檢出6例蝙蝠麗沙病毒案例。蝙蝠可作為麗沙病毒的自然宿主,防檢署提醒民眾無論於何處,倘見到衰弱或死亡蝙蝠,切勿自行接觸,並請通報當地動物防疫機關或蝙蝠保育團體協助安排救傷或採樣送檢,如遭蝙蝠抓咬傷時應立即就醫評估施打人用疫苗等必要處置。

本案例病毒雖非屬狂犬病病毒,然而家中寵物施打狂犬病疫苗仍可以產生交叉保護效果,所以防檢署再次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二不一要」原則-不要棄養寵物,不要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包括蝙蝠),要每年帶家中犬貓及人工飼養陸生食肉目動物注射狂犬病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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