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才專法再進化 行政院拍板修正案放送3大利多

為向國際延攬人才,行政院15日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對專業白領才人釋放大利多,包括放寬工作條件、鬆綁申請永久居留規定、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權益等,未來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期間,可望從5年縮短至3年同時享有健保,此外租稅減免延長至5年。

值得注意的是,原本國發會新增條文中,有鬆綁全球前500大大學畢業生來台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得免除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的限制,不過在行政院會討論時被刪除。國發會副主委施克和表示,原本此條文有放在母法,後來交換意見後,放寬500大大學畢業生免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規定,透過現在既有行政命令就可以處理,後續將再與勞動部討論。

行政院15日拍板《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攬才專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我國現階段正值國家經濟發展與產業轉型的關鍵時刻,5+2及6大核心戰略產業人才需求孔亟,為掌握此一攬才契機,應積極推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法作業,強化攬才力道,讓更多國際優秀人才能夠「進得來」、「留得住」。

攬才專法2018施行 國發會:已發2447張就業金卡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2018年開始施行,國發會指出,針對高階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台灣已核發2447張就業金卡,為積極加強延攬及留用國際人才,近年依據各界反映及建議,繼續積極推動相關攬才政策並提出此修正草案。

國發會指出,本次修正有3大重點,包括「放寬工作條件」、「鬆綁申請永久居留之規定」、「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權益」。在放寬工作條件方面,為因應雙語國家政策及海外人才回國子女教育需求,放寬教育部核定招收外國人才子女專班得聘僱外國學科教師。

另外在「鬆綁申請永久居留規定」方面,為強化留才力道,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由5年縮短為3年。另外,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我國取得碩博士學位者,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1至2年。

國發會表示,「優化租稅及社會保障權益」為提高具跨國經驗技術人才來台及留台誘因,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年限由3年延長至5年;另為完備國際優秀人才健保需求,放寬外國特定專業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納入健保免6個月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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