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中資幫韓國瑜拉票 台商林懷判3年2月今發監

台東縣 / 綜合報導

台商林懷涉嫌拿中國的資金,替當時選總統的韓國瑜拉票,被認定觸犯選罷法,上個月被判刑3年2個月定讞,今(22)日下午兩點到案、發監執行。

林懷是在擔任湖南省長沙市的台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的時候,用尾牙晚會的名義,邀請三百到五百位台商和台灣學生、免費用餐,還替當時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造勢,甚至動員返台投票,憑機票就能獲得補助,被最高法院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判刑三年兩個月定讞。北檢傳喚林懷到案,他用戶籍地申請在台東地檢署報到,似乎是想避開大批媒體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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