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北大武山體力不支 沒保險無證照最高罰5萬元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4日電)蔡姓男子與山友單攻北大武山,體力不支無法下山求助屏東縣消防局與檜谷山莊,今天救援下山,因未辦理登山保險、未持有救護證照就登山,屏東消防局依規開單,最高可罰新台幣5萬元。

屏東縣消防局泰武分隊小隊長姚家慶接受媒體訪問指出,昨天下午4時30分接獲民眾報案,在泰武鄉北大武山7.4公里處,蔡姓登山客肢體無力請求協助下山,派遣泰武分隊及第2大隊共2車7人前往救援。

昨天晚間7時14分,由檜谷山莊吳姓莊主先行接觸到蔡姓登山客,因體力透支行動緩慢無明顯外傷,陪同緩慢步行前往檜谷山莊夜宿,晚間10時許與屏東消防局人員會合,今天上午11時許順利救援下山,無須送醫。同行友人則是先行下山。

依據「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第2項規定,領隊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且優先由具有山域嚮導專業人員證書者擔任;及第6條第4項規定,本人及隊員應辦理登山綜合保險。

屏東縣消防局指出,蔡姓男子與友人有申請入山證,但沒有登山綜合保險及救護證照,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編輯:黃世雅)11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