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幼兒車旁等候遭撞成癱 法官:母應負7成過失責任!
家中有幼童的父母真的是1秒鐘都不可讓他離開視線!南投一名洪姓人母因要拿車內衣物而將3歲兒子留在車旁等候,沒想到卻遭到李姓老師開車撞倒輾壓拖行,致男童頭部受創幾近癱瘓,洪母提告求償4172萬餘元,但二審法官認為洪女應自負7成過失責任,僅判李男賠償653萬餘元。
據《聯合》報導,判決指出洪母2015年10月初開車帶兒子就醫,因要拿車內衣物而將3歲兒子留在車旁等候,沒想到卻遭到李男開車撞倒輾壓拖行,致男童頭部受創幾近癱瘓,迄今生活無法自理。
李男一審被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6月,男童父母提告求償醫療費與精神慰撫金等共4172萬餘元,但二審法官認為男童自車旁突然竄出,實難對李男注意義務過度苛責,反而洪女疏於照顧兒子應為肇事主因,因此認定洪女應自負7成過失責任始為合理,至於求償部分,扣除被害人已領取強制汽車保險金220萬,李男還需賠433萬餘元,全案可上訴三審。
更多社會相關新聞
扯!警佐看上毒販女友 竟利用庇護約泡溫泉開房間
與人妻婚外情殺人 自首但無悔悟法官不減刑
南鐵最後1戶拆遷碰壁 僵持1小時暫緩
五股驚見鬥毆亂象 現場留有改造槍
祕密武器全都錄 花蓮山老鼠傻眼栽了
今日推薦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