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波波醫生?醫師法修法 700波蘭醫學生解套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台灣到波蘭念醫科的「波波醫生」,未來畢業後還可不可以回台免試直接考照執業,行政院會今(24)天審查通過「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修正草案」,設下落日條款,明訂99年1月1日前赴波蘭就學者,仍可不必參加學歷甄試,據衛生署統計,約有700多人符合「放生」資格,國內也已有一百多名「波蘭醫生」在執業。

網路暱稱為「波波」的這一些波蘭醫學生,之所以備受爭議,主要是遭外界質疑當地醫學院的入學門檻低,有錢就能念,又不用實習,學歷和訓練不足,恐有專業上的疑慮,卻因位處歐洲,一體適用醫師法中九大先進地區免經學歷甄試的規定。

先前網路上更出現一個名為「我愛波波」的APP程式,可以透過手機讓人查詢附近醫院內是否有波波醫生在執業,正因為社會爭議大,衛生署自99年起,對於持國外醫學系學歷的醫師已加強把關機制,要求必須完成48周的臨床實習且成績及格後,才能取得醫師執照。

衛生署醫事處視察周道君表示,這次修法更進一步,全面廢除九大地區,不管在哪個地區或國家的醫學生,回國後一律得先接受教育部學歷甄試,並於通過甄試後,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才能參加醫師考試。

不過,基於信賴保護原則,修正草案中仍增訂了但書,訂出落日條款:在99年1月1日前,已於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或國家之大學、獨立學院修習醫學系、牙醫學系畢業或已入學學生,免經學歷甄試。

周道君指出,根據統計,在99年期限之前,國內約有700多人赴波蘭攻讀醫學系,截至目前為止,已經有一百多人取得台灣醫師證照,並在醫院執業;他說,國人赴波蘭學醫的風潮大約在92年興起,人數增加,而97年、98年達到高峰,但自從國內開始討論「波波醫生」爭議,99年之後,人數就大幅銳減。

與國內醫學系畢業生相較,波波醫生通過教育部學歷甄試的比率明顯較低,因此衛生署認為,透過學歷甄試及實習機制,可以維護國民健康安全及國內醫療品質,確保國內外醫學生具有相當程度的醫療水準。而這項修法草案未來還需要經過立法院審議,才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