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過動物!食藥署宣布4項健康食品「刪除動物實驗」

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為取得健康食品認證,過去不少業者需要透過動物實驗證明其宣稱的功能是有效的,但也曾被被動保團體批評太殘忍。

<strong>衛福部已於10月16日預告修正《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可利用率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草案。(圖/食藥署提供)</strong>
衛福部已於10月16日預告修正《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可利用率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草案。(圖/食藥署提供)

為使健康食品保健功效評估試驗之實驗方法與實驗執行相關規範更臻明確與周全,並考量動物保護及福祉,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於10月16日預告修正「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可利用率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草案,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輔助調節血鐵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草案之預告評論期60日,蒐集各界意見。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本次預告草案修正重點:一、修正評估方法名稱;二、刪除動物實驗;三、修訂受試對象條件、受試人數及安全性監測項目;四、修訂數據統計分析方法與結果判定之規範及保健功效宣稱。「健康食品」所准許標示或廣告之保健功效及其宣稱敘述,取決於個別產品依據衛福部公告之保健功效評估方法,提出之科學實驗驗證結果。詳細訊息可至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網頁查詢。

衛福部強調,健康食品本質仍屬食品,並沒有等同藥品的效果,亦無治療疾病的作用,若身體有任何不良狀況仍應循正常醫療管道診治,切勿自行食用誇大功效或宣稱療效的產品,以免花錢又傷身。

為推動我國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管理電子化,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建置線上申辦平台(網址http://oap.fda.gov.tw/),提供便利且快速之服務,歡迎食品業者多加利用線上申辦方式辦理食品查驗登記相關業務。

目前國內健康食品保健功效項目包括以下13項(前4項已廢除動物實驗):

<strong>健康食品保健功效項目。(圖/食藥署提供)</strong>
健康食品保健功效項目。(圖/食藥署提供)

1. 抗疲勞 (110.4.15公告修正)

2. 輔助調節血壓 (111.2.23公告修正)

3.牙齒保健 (112.3.8公告修正)

4. 促進鐵吸收 (112.10.16預告修正)

5. 骨質保健

6. 胃腸功能改善

7. 調節血糖

8. 不易形成體脂肪

9. 調節血脂

10.免疫調節

11. 輔助調整過敏體質

12. 延緩衰老

13.護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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