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專題》滿意度高這樣來!突破馬政府「國土計畫法」框架...潘孟安這招找農民權益平衡點、張麗善後知後覺直呼「不學就太笨」知情人士:雲林行政怠惰不事先規劃
國土計畫法將在明年上路,近日再度引發熱議,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過去在前縣長任內,以國土計畫法劃設不明的盲點突破框架,成功達到農民權益、土地平衡點,讓雲林縣長張麗善直呼「不學就太笨」。藍營氣歸氣,卻也折服潘當時與中央的折衝模式,證實潘「五星縣長」的優秀地位有基礎,傾聽民意的扎實表現,連一向嚴厲的賴清德總統都欣賞。
國土計畫法在2016年5月1日公告後,分為三階段實施,首先,「全國國土計畫」應在2018年公告實施,接著在3年後的2021年4月,「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最後階段是直轄市、縣市4年內應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及公告,也就是2025年4月30日前,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上路。
各縣市政府原定須在今年6月30日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到中央,但藍營執政仍有9縣市未繳交,導致整體進度延誤;雲林縣長張麗善不滿,認為雲林劃了8萬7000多公頃的農業發展地區有6萬多公頃是農1,在潘孟安任內,屏東4萬多公頃的農1,劃到只剩5778公頃,近日要求比照屏東縣只畫設國有地、台糖地作為農一。
媒體今日以社論方式寫道,潘孟安的劃設方式讓雲林「大喊不公平,深覺不學屏東實在對不起農民」,不知國土計畫法也有「綠能你不能鐵律」;但知情人士回擊,雲林縣根本是自己行政怠惰,縣府不事先規劃。
屏東縣劃設方式是依照土地所有權,公有地劃設為農一、私有地劃設為農二,屏東縣農業處農業企劃科科長藍謙則向媒體表示,屏東縣都按照劃設標準來走,很早就開始檢討農地分區,2000年將第一波不算優良農地的特農地改為一般農業區,2017年進行第二次調整;藍謙表示,私有地劃為農一會影響地主權利,「潘孟安很早就發現這個問題,才會這樣執行。」
事實上,潘孟安2018年就在縣議會宣示,縣府要「突破」中央遊戲規則,起先僅保留4100公頃的台糖地為農一,更把原應劃入農五的都市計畫內農地,全部改劃入未來可做都市開發的「城鄉發展區」,縱使經過國土審議會要求重劃,屏東縣仍只略略提升農一到5778公頃,等於潘帶頭挑戰國土計畫法底線。
雖然農業部多有意見,但作為國土計畫法權責機關的內政部、國審會專案小組最終退讓,核定屏東縣國土計畫案,內政部頒出前政務委員張景森的解釋,表示依據指導原則,「中央向地方政府妥協符合國土規劃原則」。
內政部也說,雖然農業部對屏東縣劃設多次表達不同意,但審議會採取委員制、農業部僅佔一席,個別委員無法否決全案。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全國農地劃設的《國土功能分區及分類與使用地劃設作業手冊》僅為《全國國土計畫》附件,規範的農一劃設原則:「25 公頃以上、80% 從事農業使用」非法律位階,亦即國土通用原則、並非硬性規定。
國土計畫法也規範,「縣市主管機關之規劃與本計畫有不盡相符之處,得經內政部國土審議會審議通過後,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逕予調整」,國土計畫尊重地方自治。
對於張麗善怒斥中央標準不一,屏東縣政府日前回應,地政處在第二階段擬定屏東縣國土計畫時,就明定「農ㄧ」是以2020年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的分區調整結果作為「農ㄧ」、「農二」劃設條件,所以第三階段功能分區圖繪製就是依據第二階段的劃設條件來繪製。
屏縣府進一步指出,第二階段已經定調劃設條件,加上農業部未能明確提出「農一」及「農二」的區別,所以縣府仍依照二階規定辦理。
屏縣府強調,國土計畫是有階段性及邏輯性的,屏東縣是最早開始農地重劃的縣市,經過半個世紀,很多農地都不適合再做農業使用,所以經整體農地資源調查後,才會做出這樣的設定,不過屏東縣農地總面積還是在7萬多公頃框限內,並沒有得到特殊的通融。
馬英九政府任內通過的國土計畫法,涉及全台國土規劃和農民利益,但對關鍵農一、農二劃設法規不清,更未說明對農民利弊,造成人心惶惶是事實,也讓各縣市一時無所適從、導致一度展延。
不過,潘孟安重視農民權益,早在公告實施時就開始和中央打起拉鋸戰,破解計畫法限制,達到民意的平衡點,領先藍營地方首長至今才跑出來「情勒」的扎實表現;一名近潘人士更說,與其說潘孟安突破法規限制,不如說縣府團隊一直以來都很認真,要在這個部分不要讓農地受規範。
該事件顯示潘孟安優秀的政治人物地位有基礎,無怪多次得到「五星縣長」肯定,也讓要求嚴格的賴清德總統肯定、帶進府內重用,更顯示有意讓他爭戰2026高雄市長的傳聞,並非空穴來風。
(圖片來源:網路、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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