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獨家》京華城案「被告」彭振聲今遭限制出境...簡舒培推測未聲押理由:檢調掌握證據「放長線釣大魚」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質疑於「京華城案」圖利財團,台北地檢署今(12)日以被告身份傳喚「關鍵人物」、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到案,檢察官庭訊三小時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至於為何未聲押?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認為, 可能是認為彭不會串供,或是掌握證據了,把彭放回去「放長線釣大魚」。

 

今年四、五月京華城和北士科爭議連爆,有民眾、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赴北檢告發柯文哲和時任副市長彭振聲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北檢分案調查,約談相關承辦人員釐清案情,柯文哲、彭振聲列被告,今日上午傳喚彭振聲到案釐清案情。

 

據悉,柯文哲遭控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將京華城容積率從560%提高到840%,背後牽涉上百億元利益,而外界質疑開後門、涉嫌圖利財團,彭振聲也被指是本案「關鍵人物」;民進黨議員簡舒培日前也說,彭振聲在訪談中提及自創的20%容積獎勵是由柯文哲親自簽字。


 
另外,檢察官今日庭訊三小時後,檢方認為,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重大,但目前尚無羈押必要,且配合傳喚到庭,諭令彭振聲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根據《刑事訴訟法》93條之2:「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必要時檢察官或法官得逕行限制出境、出海。第 一、無一定之住、居所者,第二、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者,第三、有相當理由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今日接受《放言》記者訪問時說,彭振聲被列為被告,既然檢察官都認為副市長在案子中有重要角色,那市長到底會不會能全身而退?

 

簡舒培表示,柯文哲過去曾說「屬下如果犯錯,長官絕不會不知道」,柯絕無法全身而退。對於台北市民來說,這種流傳已久的都市傳說逐步被證實,包含政治獻金使用,都打破柯過去形塑出來的樣子,以前這樣講都被說是「柯黑」,如今顯示「柯文哲根本就很愛錢」。

 

對於為何彭振聲沒被羈押?簡舒培推測,如果要收押、是怕彭振聲串供,檢察官目前的做法,是認為彭有配合、相關證據都有來不會串供;還是證據都掌握了,把彭放回去也是「放長線釣大魚」?但都是檢察官職權。

 

簡舒培也說,該案從五月的時候從外圍的人慢慢約談「越來越近」,京華城相關人等應該都「快了」。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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