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凌駕專業 南海擬提訴願

中國時報【王玉樹、洪凱音╱台北報導】 「畏中恐懼症」發作?經濟部投審會以三大理由危及國安封殺南海投資雙子星案,但熟悉陸資審議的專家透露,董事會轄下設的委員會人士國籍就判定其具控制權「太嚴格」,有「先畫靶再射箭」嫌疑,且過去投審會對陸資控制權定義僅看董監事席次是否過半,從未有向下延伸到委員會的案例,投審此界定標準,極具爭議。 南海昨則對投審會駁回的決議,表示「讓人失望」,顯然法律不重要,「政治可以凌駕專業」,南海不排除提訴願或行政訴訟,但所有細節都須開會討論,預估最快今天才會做出決定。 現有陸資定義,是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直接或間接持有逾30%股權,或對第3地區公司具有控制能力。後者認定上是要以董監事會席次陸籍人士過半,可操控公司財務、營運及人事,有權任免或主導董事會過半數成員。 專家質疑先畫靶再射箭 一位前財經官員說,投審會三大理由中最令人疑惑的是對大陸方控制權定義,竟從董事會向下延伸到轄下委員會也算。「這在過去是從未有過的!」根本是「先畫靶、再射箭」。 他說,很多公司董事會都有專業委員會,但投審會以南海董事會下的執行委員會、提名委員中有大陸籍人士席次過半,就認定大陸人高度參與南海營運政策,過去審查陸資控制,都是只看董事會董監席次大陸代表是否過半,從未有連下面委員會也算。且說行政總裁具大陸籍也算,但該職位就類似台灣的薪酬委員會主席,這樣解釋具有對公司控制力,過於牽強。 合法陸資要界定更明確 文化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吳盈德也認為,單以委員會的委員具有大陸籍就認定控制權,「太嚴格」。以《公司法》來說,控制力必需能證明某特定人士可控制決策或具指派董總等位階人士權力,但這次投審會的理由中,看不出有這種關聯或證明。 吳盈德進一步指出,說雙子星是交通樞紐,足以影響國安也有討論空間。以這次長榮罷工來說,同樣影響重大交通,是否也該禁止長榮投資航空?「地點應該不是重點,否則就該一體規範,感覺這次就是從嚴審查。」 他認為,我國對合法陸資是持歡迎態度,因此政府必須對陸資控制權的界定更明確化,不要讓人感覺有拒絕某一地區投資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