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李進勇曾涉偽文,藍委質疑誠信

【時報-台北電】國民黨立委沈智慧昨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質疑中選會主委被提名人李進勇過往劣蹟斑斑,並出示當年「李進勇法官」涉及刑事偽造文書案的判決。沈智慧說,這個「無罪判決理由」很有意思,她要請社會大眾、法學專家,一起來「翻譯、翻譯」。

沈智慧說,「法官李進勇」在34年前,涉及一宗偽造文書案件。沈並四問李進勇,首先是法官「造假筆錄,倒填日期」的動機?她表示,李進勇被指控以法官身分唆使書記官造假筆錄,倒填日期。原本以為天衣無縫,但是涉及「利益擺不平」,東窗事發而且被告。

其次沈問李進勇,當年如果沒有這件事,還會辭法官嗎?她說,偽造文書案發生在1985年1月底2月初,辭去法官1985年4月。日期這樣接近,請回答,當年法官薪水比一般公務員高出太多,「偽造文書案和辭法官」有關聯嗎?

接著沈再問,「具偽造之形式」,有沒有偽造文書嗎?她說,法院的判決是「無罪」,但判決書特別解釋本案被告李進永等人行為「具偽造之形式」。然而「無罪的原因」不過是「未生實質損害」,「具偽造之形式」難道不就是「偽造文書之完成」?

最後沈智慧再問,如此劣蹟斑斑、誠信破產,還想出任中選會主委嗎?她說,總統、副總統、立委、縣市長、議員選舉罷免以及公民投票等事務,都由主委擔任實質的「審判長」。社會大眾願意信任一個劣蹟斑斑、曾擔任「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中央委員」的人,出任「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中選會主委嗎?

沈智慧說,會在臉書上放一個「法學教室專欄」,請法律系學生、專家學者、社會大眾來參加「網路研討會」,請大家一起來「翻譯、翻譯」,究竟「具偽造之形式(或縱有瑕疵),實質上未生損害」是什麼意思,有沒有實際的偽造文書?(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