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促調查處分黃郁婷 朝野立委:建立選手規範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黃巧雯台北20日電)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調查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的不當言行,並進行適當處分。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支持,將要求體育署建立國手權利保障及懲處機制;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認為,未來應加強選手的行前教育,並建立相關規範。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天則在臉書發文認為,中華奧會參與北京冬奧代表團總領隊陳士魁,面對黃郁婷荒誕言行無力約束,且竟要拖到4月才開會,「也許這樣的中華奧會才是會產生『黃郁婷們』的真正原因!」
對此,陳士魁表達不予回應。他表示,要到4月才召開北京冬奧檢討會議,主因是遵守防疫規定,需等待所有選手、教練隔離期滿;據他了解,體育署兩週內也會邀集中華奧會、滑冰協會先召開會議。
台灣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日前參加北京冬奧時,上傳身穿中國隊服練習影片引發爭議。行政院昨天表示,國家代表隊成員應謹言慎行,行政院長蘇貞昌已要求調查黃郁婷的不當言行,並為適當處分。體育署今天表示,1至2週內將開會研議修正參賽處理辦法,建立代表隊不當言行處理規範。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黃郁婷的做法不當也不對,並引發爭議,但事後黃郁婷已有道歉;他認為事情就應告一段落,應該做的是記取教訓,並給予選手更多鼓勵,讓選手在國際上為國爭光,這才重要。
曾銘宗指出,現在事後還繼續對黃郁婷進行懲處,他覺得沒有必要,畢竟體育還有更多事情要做;未來體育署對於代表國家出國比賽、出國訓練的選手,都應該要加強行前的相關教育,並有相關規範。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在臉書發文表示,支持政府硬起來對黃郁婷進行調查及懲處。國手就是國家代言人,不能因為規範不明而遊走制度邊緣、挑戰國家尊嚴;國家代表隊成員就是全民贊助的國家形象代言人,享有權利也理當承擔義務,一旦辱及國家榮譽,當然該負相應代價。
吳思瑤指出,以黃郁婷事件為鑑,她將監督要求教育部體育署,針對國家代表隊成員擬定擔任國家代表隊領用補助合約範本,明確保障代表隊成員培訓出賽期間應有零用金與薪資、身心醫療照護等權利保障;倘涉重大言行問題,也應建立懲處、終止補助、撤銷資格等機制。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張其祿表示,他認為黃郁婷的做法十分不宜,畢竟是代表國家出賽,整件事情跟國家的體育政策,以及選手在國際賽事中的規範有關,可能過去沒有制度與明確的規範;他認為,可以從這次個案來確立相關的制度,讓未來的選手能有所依循。(編輯:林克倫)111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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