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10項交通微罪不檢舉、不記點 路權團體:大違停時代來臨
行政院會7日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200元以下罰鍰的微罪不記點,不再開放民眾檢舉,記點範圍擬限縮至現場舉發案件;民眾未來自費參加講習,最多可抵扣違規點數4點,相關規定將等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正式上路。交通部強調,修法後不會降低執法強度,路權團體批評政策走回頭路,未來恐變成「大違停時代」。
為洗刷台灣「行人地獄」惡名,2023年6月交通新制上路,開始擴大檢舉範圍與記點項目,對道路交通安全確有改善,全年死亡人數已較2022年下降,但卻因規定過於嚴苛,引發計程車等職業駕駛反彈。
交通部認為,鑑於民眾檢舉制度已悖離彌補警力不足立法目的,記點制度也因道路實際環境配套措施尚未完備衍生實務問題,有檢討修正必要。研議推出「微罪不記點」新制,計程車工會給予肯定,但路權團體則批評政策走回頭路,將在台北、台中、台南串聯抗議。
此次修正罰鍰在1200元以下違規視為「微罪」,不予民眾檢舉,項目共10項,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輕微違規共有10個項目,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等。
另外,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由1年1次為限提高至1年2次(4點)。
未來包含科技執法、民眾檢舉等逕行舉發案件,都將不在違規記點範圍內。前項所述有關逕行舉發案件的非一般記點情況,相關規範也將隨新法實施後廢除。目前規定為1年內參加1次講習、抵扣2點為限,新法將提高至1年可參加2次、共抵扣4點。
交通部統計,此次刪除的10項民眾檢舉,去年共收到184萬件檢舉案。記點新制上路半年,有350萬人被記點,記滿12點吊扣駕照約7300人。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表示,聯盟對該法案表達強烈憤怒及反對,無論哪種違停、違規態樣,對道路影響都很大,未來恐變成「大違停時代」。交通部公告的去年死傷統計,完全沒有下降,交通環境如此危險、沒有改善,現在還要開放這麼多的違規行為不得檢舉,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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