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同意 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延長2年

【記者郭玉屏台北報導】立委李昆澤、邱議瑩等人在今年3月下旬,在立法院正式提案要求行政院延長「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適用2年:就此,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31日召開第30次會議,行政院長陳冲同意在今年8月29日施行期滿後,依據該條例第30條延長2年。 對此,立法委員李昆澤1日表示,重建期間大大小小風災水患不斷,嚴重影響重建工程進度,例如今年發生的610水災及泰利颱風,就讓台20、台21線溪床道路和高133線道路,遭溪水沖毀,不僅阻絕居民對外聯絡,且讓道路工程復建期程遙遙無期,因此認為重建條例延長2年絕對有其必要。 中度颱風蘇拉預計1日晚登陸,將帶來超豪大雨,這對重建區居民將又是一場惡夢,要擔心家園會被吹毀、道路會被沖斷、家人會被撤離,李昆澤表示行政院此時同意重建條例延長適用2年,至少會讓重建居民心裡比較慰藉一點,不用擔心重建條例屆滿後,重建經費沒有著落,重建工作沒有政府關心。 立委李昆澤指出,今年3月22日在立法院召開公聽會,聽取桃源、茂林、納瑪夏居民的心聽,了解到重建的困難與居民的需求。李昆澤就有注意到「重建特別條例」即將在今年8月29日實施期滿的問題,對於重建區內包括台20線、台21線、高133線等重要聯外道路工程進度落後外,尚有釵h小型工程與產業重建都才剛起步而已,釵h軟、硬工程與建設,確定無法趕在8月底前完成,屆時特別條例失效,一定會影響重建的進行與居民的權益。 立委李昆澤、邱議瑩等人,隨即在立法院第一會期第八次院會提案,獲得29位朝野立委連署支持,正式要求行政院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30條規定,在適用期限屆滿後再延長2年,以協助重建區各項軟硬體工程得以順利進行。 李昆澤強調,以高133線工程為例,迄今已花費16億餘元辦理四座橋梁結構安全鞏固與簡易道路災損修復,但今年發生的610水災及泰利颱風,該道路遭荖濃溪河水沖刷造成邊坡坍滑,僅搶修及復建經費初估就高達9億餘元,可見重建工作之艱辛困難,因地形地貌改變,增加釵h復建工程設計和施工的難度,以致無法在重建期內完成復原,包括台20線、台21線也是類似情形。201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