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基本生活費總額調升至20.2萬 免稅額提高5千元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23)天列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   圖:謝莉慧/攝
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23)天列席行政院會後記者會。 圖:謝莉慧/攝

[Newtalk新聞] 行政院會今(23)日討論所得稅制優化惠民措施,將基本生活費總額調升到20.2萬,這也是基本生活費上路以來首度超過20萬元,該措施於明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另外,由於今年物價上揚,財政部也提高2024年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預估免稅額會提高5千元,但得等到後年(114年)5月報稅時適用。

財政部表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公告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20.2萬元,較111年度增加6,000元,預估受益戶數約235萬戶,較上一年度增加9萬戶,明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所稅時即可適用。

財政部指出,截至今年10月底止,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5.50%,已達綜所稅免稅額、相關扣除額及課稅級距應調整標準(3%),按前述上漲幅度,113年度每人免稅額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與調高課稅級距金額,預估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175億元,財政部將於今日公告,民眾於114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所稅時可以適用。

而為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情形,財政部近期也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8條,將伙食費免列入員工薪資所得額度,由每人每月2,400元調增為3,000元,並自112年1月1日適用,以減輕員工負擔。

最後,行政院長陳建仁裁示,近年來政府已推動多項讓人民有感的所得稅優化措施,包括:大幅提高綜所稅的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新增並提高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金額,並按消費者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高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除減輕民眾負擔,也有助於所得重分配。

在稽徵方面,陳建仁說,財政部近年也積極推動各項便民服務措施,如精進所得及扣除額查調服務、提供稅額試算服務、新增多元繳稅管道,並自109年度起,新增手機報稅服務,讓國人輕鬆完成報繳稅。請財政部加強宣導,持續優化所得稅制,並精進各項便民服務措施,讓民眾實質感受到政府照顧全體國人的用心與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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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惠民措施再升級一。   圖: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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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惠民措施再升級二。   圖: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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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惠民措施再升級三。   圖:財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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