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18歲即成年 這些事都可做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13)日討論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未來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後,不但年滿18歲就可自主結婚,不需再經過父母同意,同時也可以自己買手機、租房、辦信用卡、貸款及申辦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等等,活上的大小事幾乎都可以自己作主。

行政院拍板,未來年滿18歲可以申辦信用卡。(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行政院拍板,未來年滿18歲可以申辦信用卡。(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為了與國際接軌,行政院會今天上午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成年年齡由現行20歲下修為18歲。而男女結婚年齡也統一為18歲,不必再需父母同意。這項修法尚待立法院通過後,目前暫定施行日期為2023年1月1日。

法務部表示,現行成年年齡是20歲,包括買手機、租房子、銀行開戶、申辦信用卡、貸款及申辦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都要等到年滿20歲才能辦理,否則須交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執行。行政院院拍板通過下修成年年齡至18歲、未來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後,民眾只要年滿18歲,這些生活上的大小事幾乎都可以自己作主。

行政院拍板,將成年年齢下修為18歲,法務部舉例列出未來18歲可以做的事情。(資料來源:法務部)
行政院拍板,將成年年齢下修為18歲,法務部舉例列出未來18歲可以做的事情。(資料來源:法務部)

根據法務部列出未來年齡18歲可做的事情還包括:擔任公司之發起人、董事,申辧戶籍謄本,健保費分期付款,提起民事訴訟,形事訴訟,擔任工商業,教育會會員。

法務部表示,由於民法成年年齡調降,事涉民眾權益且相關法令數量眾多,至少需2年緩衝期,並配合曆年制,因此,民法修正案原則自立法院完成修法程序滿2年後之第一個元旦施行。目前暫定施行日期為2023年1月1日。

▲信用卡。(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exels)

行政院拍板,將成年年齢下修為18歲,法務部舉例列出未來18歲可以做的事情。(資料來源:法務部)
行政院拍板,將成年年齢下修為18歲,法務部舉例列出未來18歲可以做的事情。(資料來源: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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