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覆議稱審議程序不符民主 民眾黨嗆:自居憲法上的太上皇機關?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   圖:民眾黨 / 提供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 圖:民眾黨 / 提供

[Newtalk新聞]

行政院6日宣布針對立法院三讀國會改革修法提出覆議,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12日)表示,政院刻意昨晚才將覆議送到立院,「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且提出的覆議理由跟先前民進黨造謠的圖卡沒差別,嗆民進黨抗拒改革、監督,總統賴清德白賊政府騙人民,更直言政院稱修正條文審議程序不符民主,有明顯瑕疵,行政院長卓榮泰是已經自居憲法之上的太上皇機關,還能自行宣告法律違憲?

民眾黨上午舉行「國會改革未違憲 民進黨當家鬧事無底線」記者會,黨團總召黃國昌、幹事長吳春城、立委林國成及麥玉珍出席。

黃國昌指出,行政院昨提出的覆議理由,其水準跟之前民進黨散播造謠的圖卡沒什麼實際上的差別,令人非常遺憾,且理由真的讓人看得瞠目結舌,政院稱法律案違憲、窒礙難行,民進黨政府是做不到,還是根本不想做?行政院何時成太上皇機關?在憲政民主下,五權分立都可公然踐踏,什麼時候我國憲法賦予政院違憲審查權,政院為抗拒監督,竟可自行宣稱我們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相關條文是違憲的?

黃國昌表示,民進黨政府20年前585號解釋非常清楚,「立院為了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本次修法完善調查權及聽證權之行使規範,並完備人事同意權之審查程序,俾利立委行使經是自認可之民意機關之權責」。這次修法完善,有關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完備人事同意權的審查程序,請問行政院、民進黨政府連過去朗朗上口的釋字585號,全都忘記嗎?

黃國昌進一步說,行政院稱修正條文審議程序不符民主,有明顯瑕疵,再次印證卓榮泰已經把自己自居為在憲法之上的太上皇機關,不僅有違憲審查權,政院還能自行宣告法律違憲?可對立院審議程序指手畫腳?這本身就已非常離譜,政院更離譜的是完全昧於事實。

黃國昌強調,政院不願尊重多數立委,代表要推動國會改革的民意,反而意圖要以少數凌駕多數,打著民主反民主,自行擴權、片面認定國會審議程序違憲,請教行政院及民進黨政府,如果這次國會改革審議程序,從委員會、公聽會、協商到院會,程序如此完備,在你們眼中不符民主程序,有明顯瑕疵,請教民進黨政府,過去8年那麼多法案,你們強行碾壓,在委員會審議的,有1分鐘、6分鐘,甚至完全沒經過委員會審議討論,沒開過公聽會逕付二讀、碾壓表決過關,這樣的程序在民進黨眼中,到底又是什麼?

黃國昌提到,行政院稱憲法沒課予總統赴立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應把憲法增修條文及現行立院職權行使法看清楚,這都是我們邀請總統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這麼明確的規定,政院還要硬拗?修正條文只是把立法院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本來就有權邀總統到立院進行國情報告,把這樣規定予以細緻、明確化,請問賴清德可以這樣曲解憲法、規避國情報告嗎?

黃國昌說,更離譜的是,政院稱立委沒質詢總統的憲法權利,請把條文看清楚,現行法規定,就有關國情報告有不明瞭或不完足之處,立委提出表達意見或問題,總統答覆,更明確的是賴去年競選總統時也說,總統有義務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接受立委國情質詢,這每句話都是賴清德說的,今天政院所提的覆議理由,賴也強調已經過核可了,「請問賴清德,你是在說你自己去年在總統政見發表會對全台人民所提的政治承諾是違憲的嗎?」一個總統候選人自打臉到自己提的承諾違憲,這是擺明「選前山盟海誓,選後只剩下拍謝」,希望賴自己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查看原文

更多Newtalk新聞報導
覆議案排入14日立院院會議程 藍盼邀卓榮泰說明
謝步智觀點》普丁偷雞虧大了! 趁烏缺軍援大進兵 慘遭反殺250里 成扭轉戰局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