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擬修法全面禁用獸鋏 任意放生最高罰250萬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13日電)行政院會明天將討論「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另外,台灣每年放生動物超過2億隻,此次修法強化管理放生活動,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將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晚間表示,黑熊、石虎等野生動物因誤觸獸鋏而受傷事件頻傳,廣受動保團體與社會大眾關注。為徹底防杜獸鋏不當傷害野生動物,此次修法將全面禁止獸鋏使用。

另外,行政院表示,放生活動近日朝向大型化、商業化發展,甚至有民眾向商人購買大量野生動物進行放生,每年放生動物超過2億隻,物種涵蓋蟲魚鳥獸,嚴重影響生態平衡,增加傳播疾病或危害其他野生動物的可能性。

政院說,此次修法也強化野生動物釋放的管理,未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將處以新台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林興盟)110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