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核定續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 27日起為期半年

關務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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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核定繼續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自本(二)月二十七日起為期六個月,降幅為法定稅率之五○%,並視國內防疫情形及供需狀況滾動檢討。

財政部關務署昨(二十三)日表示,近期由於國內新增境內確診病例,國際疫情仍然嚴峻,全球對於防疫用酒精需求未減,酒精原料國際價格續處高點,因此在疫情緩解前,仍有協助廠商降低進口成本必要。為持續充足防疫期間藥用酒精原料之物資供應,財政部依關稅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報奉行政院核定,自二十七日起為期半年繼續機動調降藥用酒精原料貨品關稅稅率。

關務署提醒,本次藥用酒精原料機動調降稅率適用期間,係二月二十七日起至同年八月二十六日止,有關適用期間之認定,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進口貨物以其運輸工具進口日為準。另依同細則第六條規定,所稱運輸工具進口日,海運貨物係以船舶抵達本國港口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空運貨物以飛機抵達本國機場向海關遞送進口艙單之日為適用準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