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組織改造6部會尚未完成 立院三讀延長2年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

行政院組織改造還有6部會尚未完成,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21條條文,將施行日期延長2年,到民國109年1月31日為止。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原本施行日期到明年1月31日止,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表示,目前已完成23個部會及所屬合計102項組織法案立法作業,還有內政部、經濟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設部、農業部、環境資源部與大陸委員會等6部會及所屬組織法案還沒完成立法,盼延長暫行條例施行日期,使組改作業順利完成。今日立院三讀修正通過,再寬限2年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