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法 租稅優惠延長10年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今(18)日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優化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增僱員工及加薪費用減除等多項租稅優惠措施,並延長施行期間10年。

草案重點包含增僱員工租稅優惠,除維持現行24歲以下青年員工適用外,並納入45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為適用對象,鼓勵進用中高齡員工;另刪除原先必須要失業率連續6個月高於3.78% 的「景氣啟動門檻」;同時將增僱員工、員工加薪抵減租稅優惠的加成減除率提高至150%。另將於子法訂明調高可適用租稅優惠薪資標準,包括現行為5萬元以下調高至6.2萬元,並納入逐年滾動調整機制等,以利多數員工適用租稅優惠。

此外,草案也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適用對象,延長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盼多元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及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持續厚植中小企業研發量能。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副署長吳佳穎表示,草案刪除景氣門檻,未來增僱員工加成減除後,可以增加4000餘就業機會;加薪部分,每年估5850名基層員工受惠,整體約達萬名勞工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