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學位授予法 增副學士學位、放寬休學年限

行政院院會今天(26日)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未來將在大學新增「副學士」學位,學生只要在兩年內修完80學分,就能先去工作,提早進入職場,未來有需要可隨時回到學校進修,玩成大學學業;另外修法也新增體育類科學生能以成就證明、技術報告等,取代學術論文,獲得碩博士學歷。

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表示,修法將新增相當於二專學歷的「副學士」學位,只要大學生在兩年內修讀80個學分,就能取得,並可以休學前往與學校簽訂產學合作的企業上班或自己找工作。而這次修法最大的進步,是放寬休學年限,姚次長說,過去休學2年後就要復學,否則無法保留學籍,修法則大幅放寬2年的限制,學生未來可以在符合規定下,重回學校完成學業後,仍然可以獲得學士學位,希望鼓勵學生就學期間可以先前進職場工作。

此外,這次修法也打破科系藩籬,未來學生可以彈性的在院、系、學位學程之間修課,未來畢業時,學生可以「系進院出」或「院進系出」,學生取得的學位不會受到原本入學科系的限制,例如學生考進電機系,可以在畢業時因為跨系修讀學分或修讀人工AI智慧學程,最後可能取得電資學院或人工AI智慧學程的畢業證書,修法也放寬讓碩博士學生到大學輔修,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培養符合社會需求的跨域T型人才。

修法也放寬除了藝術、應用科技類可以以技術報告取代正式學術論文之外,新增體育類科,並可以成就證明、技術報告等,取代學術論文,獲得碩博士學歷。也就是說,像舉重國手許淑淨、羽球天后戴姿穎等優秀選手,未來都能以優秀表現取得碩博士學位。姚立德次長表示,以技術報告取代正式論文,是希望鼓勵碩博士學生能投入產業關鍵技術研發,取代傳統學術論文,帶動產業進步。

而過去如果學士直接修讀博士卻沒有完成學業,最後只能拿到學士學位,修法也放寬規定,未來學士直接修讀博士學位如果沒有完成博士學業,仍可取得碩士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