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客基法 明定客語為國家語言

【林君蓉 陳彥霖 台北】

行政院會在今天早上通過「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明定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而在這次修法中也要求,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公務機關人員,必須提供客語服務,並取得客語認證,另外草案中也提到,應設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來負責客家電視,客家廣播電台等相關傳播事務。

為進一步發展客家語言及文化,客委會積極提出「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明定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之一,而未來也將透過法制化的方式,創造客語生活環境,並規定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內的公務人員和教師,都要通過客語認證。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進來的不一定是客家人,也不一定會講客家話,但是我們有要求來這邊,2年之內一定要通過客語認證 ,要會用客語提供服務,另外當然我們也希望,對於客家鄉鎮的公教人員,如果通過客語認證,將來在升等的時候,有一定的加分效果。」

講客廣播電台,即將在6月23日開播,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表示,現在由客委會直接經營,只是暫時的措施,希望未來不要由政府直接經營媒體,而草案中也規定政府,應捐助設立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來辦理全國性的,客家公共電視及廣播等事務。

客委會主委 李永得:「這個傳播公共基金會,未來主要的就是包括客家電視,客家廣播電台,還有客家的一些出版物,那麼會由這個,公共傳播基金會來處理,那麼至於這個傳播基金會,跟現在的公廣集團,會有一個什麼樣的差距呢?其實我一直強調我們都沒有改變,如果公視法,公視法現在如果修法,那麼對於族群電視,族群傳播有專章,來做包括人事、經費上的保證的話,就可以確立這個,少數族群的傳播媒體,它有它的自主性,那麼我們會願意跟公廣集團合作,就併入公廣集團,不必在我們的傳播基金會裡面。」

李永得表示,在公視法修法尚未完成之前,若公視有意願,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也可以與公視共同合作,分攤製作資源,並各自維持節目內容的獨立性,此次修正草案,預計最快下個會期,就會送交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