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都更條例修正案 放寬「容積認定」估27萬戶受惠

閣揆卓榮泰估計,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能讓27萬戶6層樓以上建物提高都更意願、加速老舊建物的改建。(圖:行政院提供)
閣揆卓榮泰估計,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能讓27萬戶6層樓以上建物提高都更意願、加速老舊建物的改建。(圖:行政院提供)

加速全臺老舊建物更新,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內政部擬具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草案,估計能讓27萬戶6層樓以上建物提高都更改建的意願。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全台大約有8216棟、換算大約27萬戶6層樓以上的合法建物,是在實施「容積率管制」前申請建築執照、管制後才取得使用執照,適用921地震前的耐震設計規定,普遍都有「原容積」大於「基準容積」的情況,不利於推動都更。

卓揆指出,臺灣地震頻繁,為了提高民眾參與更新意願,加速老舊建物更新,這次修正「都更條例」第65條,放寬合法建物的適用範圍,實屬必要。修正草案在送請立院審議後,也請內政部積極和立院朝野各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內政部則表示,本次修法考量建物在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半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而且這類建物都適用921大地震前的耐震設計標準,因此修法將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物」,放寬到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照的建築基地」也能適用,估計全國有8216棟6層樓以上的建物、大約27萬戶受惠,期盼透過增加改建誘因,提高建物所有權人參與都更的意願,以有效達成提升建築物與民眾住的安全目標。(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