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大隊:李明哲案可能本周宣判 至少10年徒刑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在9月開庭時「被認罪」,李明哲救援大隊成員蕭逸民表示,根據中國法律程序,最遲要在3個月內宣判,應該本周應該就會有結果,但家屬至今未收到聽判通知。蕭逸民也說,按照李明哲被起訴的罪名,可能得最輕刑度10年的有期徒刑,後續探視、執行,確保李明哲上訴權利等,都是接下來要關注的問題。

李明哲在8月遭到起訴,9月在湖南岳陽中級法院首度開庭,他當庭「被認罪」成為因「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審的第一名台灣人。

依照中國法律 最遲3個月內要公開宣判

蕭逸民說,依照中國法律,最遲3個月內要公開宣判,因此本周內應會有結果,但家屬至今沒有收到通知,他呼籲中國應遵守自己的法律程序,按照程序進行。

但蕭逸民也說,曾經也有訊息指出將在11月7日宣判,也許是自法院受理起訴書的時間計算。

蕭逸民呼籲中國遵照自身法律

由於家屬至今還沒收到聽判通知,而過去也有懸而未決的案例,但蕭逸民仍呼籲中國遵照自身法律,宣判應該公開並邀請家屬,標準做法是傳喚當事人到法庭當庭宣判,並交付判決書,交付同時可提起上訴。

蕭逸民指出,按照李明哲被起訴的罪名,最輕刑度是10年有期徒刑,極可能面對重刑,後續探視、執行,確保李明哲上訴權利、中國管轄權爭議、認罪出於被迫等,都是接下來要關注的問題。

蕭逸民也說,國際聲援速度較緩,正在調查階段,聯合國正與中國進行文書來往,他認為,明年中國向聯合國報告人權狀況時,聯合國會有進一步的關注,「將是下一個進展的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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