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帳單寄金門大橋 3年後被催繳 傷者求退款無果

霍爾(Kathryn Hall)是一名狂熱的自行車愛好者,現年39歲,在醫療保險領域工作。三年多前,霍爾在金門大橋上騎自行車時發生車禍。2021年底和2022年初,一份催款通知單寄至了她在舊金山的公寓,要求她支付2200元的救護車費用,否則將面臨法律訴訟。

霍爾從未收到過由舊金山消防局(San Francisco Fire Department)提供的前往聖瑪利醫療中心(St.

Mary′s Medical Center)急診室的四哩路程救護車的帳單。她一直以為是她的保險支付了這筆費用。

她很不情願地接受了收款通知,並於2022年1月31日向舊金山財務和稅收辦公室欠款追繳局(Bureau of Delinquent Revenue)支付了2206.56元,全部記在她的信用卡上。隨後,霍爾開始寫信給市政府要求查看原始帳單,設法追回付款。

幾個月後,一位收款官員終於將帳單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了她,原來帳單居然被寄往歷史地標金門大橋的收費站。

消防局的一位發言人說,如果病患信息不完整,他們會將接診地址作為病患的地址。

霍爾認為,無論是市政府、市政府承包的救護車公司還是她的保險公司,至少都會為她報銷當時她的保險應承擔的部分。然而,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每個實體都拒絕提供幫助,導致霍爾不得不承擔這筆帳單。

「紀事報」(Chronicle)發現,舊金山市的救護車收費系統存在重大漏洞,再加上保險和法律索賠的一年期限,使得霍爾不得不承擔全部費用。而其醫療保險計畫本應承擔90%的費用。

欠款追繳局發言人說:「病患最終有責任支付為其提供的服務。如果沒有保險付款,無論當時的地址正確與否,病人就應該全額支付帳單,而無權要求退款。」

霍爾說,在一年半時間裡,她向保險公司提交了索賠申請,但由於一年的訴訟時效而遭到拒絕,於是她向加州管理醫療保健廳提出上訴,但對方維持了拒絕的決定。

她給消防局設在洛杉磯的 「糾紛與困難 」(Disputes and Hardship)郵箱寄了一封信,抱怨消防局對她的帳單處理不當,也一直沒有收到回復。

今年秋天,她向舊金山市府律師辦公室提出索賠。市律師辦公室也以此類投訴的時效為一年為由拒絕了她。霍爾說,在每一個階段,她都很難弄清楚該找誰,以及到底該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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