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作偽證? 尤伯祥:誤會

立院全院委員會20日舉行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案審查會,下午議程安排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左)、陳忠五(右)備詢。(中央社)
立院全院委員會20日舉行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行使同意權案審查會,下午議程安排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左)、陳忠五(右)備詢。(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立法院廿日召開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全院委員會審查,有關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遭質疑曾透過筆記本教唆證人作偽證;尤伯祥澄清是誤會且強調,如果時空倒轉,還是會做相同選擇,因為這是律師應該要做的事。

審查會議程安排二十日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和朱富美、下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陳忠五與尤伯祥。

審查會進行詢答前,被提名人有十分鐘的說明時間,尤伯祥表示,遭質疑教唆作偽證之事,按當時的律師法、刑事訴訟法規定,辯護人有義務為被告搜求有利的證據,且根據律師倫理規範第十六條規定,律師得於法庭外向證人詢問所知道的事實,他訪談證人是職責所在。

尤伯祥說,訪談當時,證人為了幫助自己準備作證,自行筆記訪談內容,他必須要尊重,而作證當天,審判長要求證人把筆記本交到審判席保管,且審判長還沒聆聽證人的證言,就預斷證人所言必然不實,因此要他撤回這位證人的聲請。

詢答時,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詢問尤伯祥,是否有向總統蔡英文說明過此事;尤伯祥說,「我自認坦蕩、從來沒有教唆偽證」,因此他當然不會就此事主動跟審薦小組說明,而且在審薦過程中,他沒有跟蔡總統見過面,蔡總統也沒有詢問過他。

面對立委關切公職人員選罷法新增「排黑條款」,遭法界質疑恐有違憲疑慮,大法官被提名人蔡彩貞表示,該法限制人民參政權,如果沒有超越比例原則是許可的,但是否限於已經判決確定或考量犯罪成因、及是否褫奪公權終身等,可以有更細緻討論。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民眾黨立委張其祿,都關切立法院上個月表決通過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是否存有違憲疑慮。

大法官被提名人朱富美表示,該案引起國內熱烈討論,未來有非常高的可能性會提出釋憲,她並不適宜在此表達意見,但關於參政權限制,大法官已經提出保證金、學歷等三號解釋,日後如果有法律學者提出來,是否違憲或合憲的審查,牽涉比例平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