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殺人未遂 楊定融判11年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8日電)台中市角頭楊定融與某餐廳趙姓老闆發生糾紛,被控教唆少年殺手廖國豪持槍射殺趙,趙中彈送醫撿回一命。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楊定融徒刑11年。

台中高分院今天公布的更一審判決書指出,楊定融與某餐廳趙姓老闆發生糾紛,揚言對趙不利。

廖國豪於民國98年1月間,前往餐廳找趙男未果離去,隔天持槍到餐廳附近埋伏,晚間發現趙開自小客車返餐廳後門卸貨,即持槍朝趙開槍,並一路追趕射擊,因見附近民眾漸多而逃離。

趙姓老闆經人送醫治療,身體多處受槍傷,胸腔受創、部分腎臟及肺葉切除。

楊定融否認教唆廖國豪槍殺趙男,且廖並非他的小弟;廖國豪到案時供述是已過世的翁奇楠指使他槍殺趙,但對細節卻避而不談。經證人指稱,廖國豪是楊定融的小弟,曾因楊定融與趙姓老闆糾紛而跟蹤趙。全案仍可上訴。10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