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毆打東縣府人員郭男收押 遭毆李員遭開除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日電)負責台東縣下水道工程業務李姓臨時人員遭當街毆打,涉教唆郭男遭收押禁見。但李男卻以工作執行不力開除;縣府說明人事案10月決定,原因是承辦業務執行不利,與被毆案無關。

對於李男遭台東縣政府開除,引起外界關注。台東縣政府建設處長許瑞貴接受記者訪問表示,因李員負責下水道工程執行率是零,依規定臨時人員就要處以開除;況且人事案早在10月就決定,不是李員被毆打後的倉促決定,也和李員被毆打無關。

李男今天接受記者訪問說「我是受害者,怎麼會變成我被開除?況且我的薪資是中央專案聘僱的」。李男說,涉嫌教唆的郭男28日晚上被收押,他當晚就接到台東縣政府建設處長官通知,29日早上9時要召開「執行率審查會議」要求他出席。

會中長官指他承辦的下水道工程執行率為零,依規定如果是臨時人員執行率零就必須開除;會議結束不久,就接到縣府通知遭開除,工作至12月底。

李男說,自己除了下水道工程業務外,還有縣府國際發展及計畫處業務,這項業務執行率百分百,還被記嘉獎,「怎可因單一的下水道工程執行率零就遭開除」。

李男也解釋,下水道工程是因審查委員對設計有意見,但廠商修正始終沒一次到位,因此案件送到專案審查時就被退件,就這樣送了又退,才會拖到現在,「這不是我的問題,是審查委員有意見,是廠商的問題」。

李男11月26日中午離開台東縣政府5分鐘,隨即遭2男攔下確認身分後遭毆打,由於一旁有人圍觀,2嫌迅速離開。警方當晚10時在高雄逮捕2嫌,28日循線逮捕幕後教唆郭男,但他供詞避重就輕,僅表示李男刁難廠商。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表示,經檢察官訊後認為郭嫌有串證和湮滅證據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獲准,並擴大偵辦。(編輯:黃世雅)11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