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門未修繕致學生受傷 3人遭訴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6日電)基隆一名林姓女學生去年11月間,正準備開啟教室前門時,門卻往內倒,導致她右手掌等處受傷。檢方偵查後,起訴校方3名人員。

起訴書指出,林姓女學生去年11月29日下午2時50分許,從學校中正樓6樓,走到同棟4樓I408教室欲找雙胞胎妹妹,未料她才剛推開門,前門立刻往內倒,林女當時來不及反應,連人帶門倒下,門上的玻璃因劇烈撞擊跟著破裂。

檢方表示,林女的手、腳因壓到玻璃,導致右手掌受有4.8公分、右膝蓋有1.5公分的撕裂傷,另右側尺骨神經及手腕處也受傷。

檢方調查,張姓營繕組約僱人員3次前往查看,發現門片無法密合,且螺絲轉軸繡蝕,竟未妥適處理,也沒張貼警示標語。

檢方偵查後,認定劉姓總務長、林姓營繕組長及張姓營繕組約僱人員共3人,必須對教室前門負有維護及修繕責任,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3人。

校方表示,當時經判斷沒有立即性危險,原打算等寒假再修繕,未料卻發生意外,事故發生時,學校人員也依標準程序,先將林姓女學生送到保健室,再由校方人員陪同就醫。10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