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新村簡易公園遭標租 誰之過?

台中市議員張廖萬堅昨(六)日在教師新村旁簡易公園進行會勘,因胡志強時代建設局未依教育部所函示時間內辦理「國有學產地無償提供使用契約」,造成該地已遭教育部收回並競標出租。現場上德里長林其永及近三十位退休教師皆出席,表達要捍衛社區公園,爭取老人活動空間,並要求查明行政疏失,追查失職人員。 張廖萬堅表示,四十年前,時任省教育廳長潘振球為照顧台中市教師,在朝馬附近,興建了教師新村二百七十住戶,並無償撥用學產用地,作為兒童暨老人活動的簡易公園。不料,去年四月,教育部通知胡志強市長時代的建設局景觀科,依無償撥用要點同意辦理續借租用。 去年十二月,再以書函通知建設局遲未核章回覆「國有學產土地無償提供使用契約」,教育部已公開將土地競標出租。 張廖萬堅說,教育部同意土地無償提供使用的契約,竟然拖八個月未辦理續租,究竟是故意疏失,掩護特定團體租用,還是怠慢職務?其中是否有勾結情事?這都需要進一步追查。學產基金會具有公共性質,明知二百七十戶教師新村社區內,僅有此一公共空間可供老人及孩子使用,且公園已經存在四十年。竟以「市府未回覆」為由,逕行標租給企業財團?攸關社區重要活動空間即將消失,里長及教師新村代表竟無人知曉?實在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