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開會決議 和春技術學院明年5月10號停辦

教育部今開會決議 和春技術學院明年5月10號停辦
教育部今開會決議 和春技術學院明年5月10號停辦

教育部今天(4號)召開「教育部第一屆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第5次會議,由於和春技術學院已於第4次會議審議認定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停招的專案輔導學校,依條例第21條第5項規定準用本條例第14條及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教育部後續將解除該法人全體董事職務,並派任經本次會議審議同意的董事會成員。本次會議亦決議依本條例第21條第5項規定,令和春技術學院自明年(112年)5月10號起停辦。

 

教育部表示,有關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法人董事及監察人部分,依條例第12條及辦法第4條規定,教育部應加派專案輔導學校的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3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1人擔任監察人。目前經審議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有大同技術學院、高苑科技大學、中州科技大學、台灣首府大學、明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等6所學校,本次退場審議會逐案審議通過各校加派董事及監察人名單。教育部後續將依條例第12條規定,派任各校經本次會議審議通過的董事及監察人。並將經退場審議會審議通過的專案輔導學校名單及其所屬法人董事會名單,公告於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專區網頁,強化專案輔導學校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