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預告增訂「身心調適假」 高中職擬今年8月起施行

教育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於7月1日公告修正草案,其中,修正條文第24條,增訂「身心調適假」請假別,讓身心調適成為請假事由,協助學生更覺察自己心理狀況。於今年8月1日起施行。

修正草案中說明,為協助有輕微心理不適、心理困擾之學生,調整心情,平衡身心狀況,渡過短期心理不適,增訂「身心調適假」假別,協助學生覺察其心理狀況並促使教師、家長重視、覺察學生心理狀況。

教育部自2022年7月起即開始進行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身心調適假之研議,並於今(2024)年3月起依各校意願先開放42所高級中等學校試辦。

  • 高中職試辦身心調適假 每學期最多可請3天

教育部指出,有關學生請「身心調適假」,初步規劃依學校所定請假流程辦理,每次請假應以半日或1日為單位,1學期以3日為限,並應出具家長或實際照顧者同意之證明。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及學期補考期間,不適用身心調適假。

學生請身心調適假之資訊,學校權責單位應定期(例如每週、每兩週或每月)彙整提供給輔導處(室)參考。透過前開規劃,讓身心調適成為正當的請假事由,有助於協助學生更覺察自己的心理狀況;也有助於促使教師、家長重視與覺察學生的心理狀況與需求。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於Facebook發文肯定教育部開始重視學生心理健康,並將身心調適假法制化,但也認為需要有相應的配套措施。

青民協建議,「教育部應檢視本學期各校試辦的情況,包含請假的學生人數、後續關懷輔導措施等等,也可參考各大學目前辦理情況,建立更完善的配套措施,避免8月1日新學期上路後,教學現場師生間的認知差異,或有學校不讓學生依法請身心調適假的狀況,讓身心調適假能確實發揮當初政策所設定達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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