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旋轉門條款」 卸任高官禁轉任私校

教育部「旋轉門條款」 卸任高官禁轉任私校

近20年一共有21名教育部高官退休後,轉任私校擔任校長、董事等一級主管,屢屢被質疑可能當私校「門神」。為了利益迴避,教育部昨天(11月2日)通過《教育部組織法》的修正草案,增列「旋轉門」條款,未來只要擔任過部次長、主秘等高級官員,離職3年內不能到私校擔任董事長或校長。

高教團體屢次到教育部抗議,立委也曾提出質疑,不少教育部高官退休後轉任私校當門神。讓教育部決定自我約束。

教育部人事處專委丁慧翔:「那我們主動提出修法,通過我們提案修正,本部組織法草案。」

教育部在部務會議上,通過修正草案,未來教育部高官在退休起3年內,不得轉任私校校長,或擔任財團法人以上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

因為真的不誇張,近20年來就有21位教育部一級主官,轉任私校擔任要職,包括楊朝祥、黃榮村、吳清基3位部長,還有周燦德、林聰明、及吳鐵雄等10多位次長、主秘,都曾在私校當校長。

儘管新規定不溯及既往,但前教育部次長,轉任南華當校長的林聰明表達反對。

聲音來源:南華大學校長林聰明:「那這個部分將來變成,你很多人其實想到教育部奉獻,或適當人員要延攬進來,恐怕他會慎重考慮,對延攬人才的管道多少會有影響。」

教育部主動訂出「旋轉門條款」,希望化解外界疑慮。全教總等團體雖然肯定,但期許能擴大適用範圍。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轉任教授應該都在限制之內,因為其實以私立大學來講,他不見得要有一定職稱,就能去關說遊說,或是有任何利益輸送的情況。」

目前草案還要送行政院審議,但看來司處長級以上官員,退休後禁止立即轉任私校,勢在必行。教育部跨出第一步,最快2017年正式實施。(民視新聞王暐婷、郭文海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