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中校規一個月內檢討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日電)教育部官員今天表示,振聲高中案引發箝制言論自由爭議,將於一個月內檢視各高中校規是否違憲或違兩國際人權公約規定。

今年5月桃園縣振聲高中學生創辦「(火宅)報」,該報前總編輯周香羽下午出席民進黨籍立委鄭麗君等人所舉辦的公聽會中表示,(火宅)報報導,校內社團舉辦媒體壟斷講座遭校方無端驅趕,報導一出,校方不僅強制回收銷毀;更進一步修訂校規,以鼓動學潮為由,予以留校察看或輔導,引發爭議。

振聲高中代表宋文松說,校規的修訂是上學期末制訂的,已公告在網路上,這學期開始實施。 他並說,振聲中學包括高中、國中的學生,過程中也請律師協助,以保護學生為主,不是要箝制言論,而是要校園內安寧。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副署長黃新發說,依規定,高中各校校規須備查,但振聲高中所訂獎懲實施要點與102年6月28日修訂獎懲補充規定都沒有報教育部核備,教育部不會讓校方空白授權。

黃新發表示,教育部已籌組小組針對高中各校的校規進行檢視,振聲高中事件還在處理當中,不是不處理。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副司長李泊言說,大學部分,由各大學學務中心訂定規範,希望11月底各校自行檢視各校規是否有違反憲法與兩人權公約規定,預計12月全面回收。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表示,1個月內檢討各高中的獎懲辦法,檢視重點包括不得抵觸憲法、國際兩人權公約的規定、懲罰必須明確化符合比例原則等規定。高中部分,請各校把校規報教育部審核;國中、小校規審核由地方政府負責。10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