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不同意世新社發所停招 訴願會二度認定違法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日電)世新大學表示,行政院訴願會今天第二度認定教育部否准世新大學社發所停招的決定違法,並撤銷原處分,命教育部2個月內另為適法的處分。

世新大學指出,校方於民國108年1月決定停招社會發展研究所碩士班,並循法定途徑向教育部提出申請,但教育部否准世新停招社發所的決定,校方依法向行政院提出訴願,經行政院訴願會認定教育部的否准決定違法,將原處分撤銷,並命教育部另為適法的處分。

世新大學提到,教育部於109年6月再次否准世新社發所停招案,校方不得不第二度向行政院提訴願,所幸行政院訴願會今天再度撤銷教育部的違法決定,並命教育部於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行政院訴願會的公正決定是遲來的正義,也是大學自治重要的里程碑,彰顯行政救濟的功能和承擔。

世新大學提到,教育部過度干預大學系所調整,與憲法保障大學自治的意旨抵觸;學校系所調整是為了讓有限的高教資源更有效利用,提供更高的教學及研究品質,而社發所停招的決定,依法僅向未來發生效力,已入學學生的權益不受影響,校方將全力協助學生完成學業。(編輯:張雅淨)11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