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修法 放寬公私立學校實驗教育比例

教育部今天(21日)表示,「實驗教育三法」修正草案已經教育部部務會報審議通過,未來將放寬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比率限制,及公私立實驗教育學校的學生人數,教育部預計月底將草案提報行政院,明年1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 「實驗教育三法」包括「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教育部表示,「實驗教育三法」從2014年11月公布施行,至今已有2年,考量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委託私人辦理的需求,這次將「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修正為「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條例」,讓高中職也能適用相關規定。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表示,這次的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公私立實驗教育學校的學生總人數,由原本不得超過480人修正為600人,但每年級不得超過50人;不過,如果是單獨辦理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或國中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則不得超過240人,但每年級不受50人的限制。 另一方面,將放寬公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比率,從不得超過10%的限制,修正為同一教育階段總校數的三分之一。許麗娟:『(原音)可能有一些縣市它在走實驗教育走得比較快,它認為說10%可能還是不能滿足它的需求,所以我們這次的放寬就是說你的上限由10%是調高到三分之一,等於33%左右。』 許麗娟指出,未來辦理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者,可向公立學校申請利用或租賃學校閒置空間,或依法租用私立學校的閒置空間,並得以原有教學場地及建築物,申請改設立為私立實驗教育學校,以解決實驗教育機構發展為實驗教育學校的困難。 另外,草案也增訂參與非學校型態的實驗教育學生,視同各教育階段學校的學生,而且直轄市、縣市政府未來發給這些學生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應註明學生已修業完成高級中等教育,以保障學生後續在國內、外的升學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