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顆頭「泡在王水」裡!清大驚見腐爛女屍…她想討學長歡心「竟醃滅閨密」

記者歐怜伶/綜合報導

新竹清華大學1998年3月9日發生駭人王水溶屍案,也是台灣首見校園毀屍情殺案,死者許嘉真為輻射生物研究所碩士班研究生,遭發現躺臥在演講廳最後一排的冷氣機下方,臉部、胸部、腹部都遭王水腐蝕,面目全非,警方在1周內成功逮捕兇手洪曉慧

洪曉慧以王水腐蝕屍體。(圖/翻攝自老Z調查線)
洪曉慧以王水腐蝕屍體。(圖/翻攝自老Z調查線)

許嘉真和兇手王曉慧原為補習班同學,後來一起考上研究所, 卻因一起愛上學長曾煥泰鬧翻,曾煥泰對外稱和2人只是妹妹、朋友關係,但早已發展出肉體關係,洪曉慧在當年3月7日相約許嘉真在演講廳談判,要求對方放棄這段感情,但許嘉真不服,2人發生激烈爭執,她便怒賞對方一巴掌,並以雙手掐住頸部朝地面撞擊,導致許嘉真大量失血,進而昏迷,洪曉慧也以氯仿朝她後腦淋下,將她藏在演講廳冷氣機旁邊。

洪曉慧在案發16小時後重返現場,發現許嘉真已因吸入氯仿而窒息死亡,於是以王水破壞屍體,並在現場遺留和曾煥泰發生關係的保險套,試圖將事件導向姦殺方面。

檢警獲報後,查出3人複雜的三角戀,也在命案現場發現洪曉慧的指甲,且洪曉慧殺人後,使用許嘉真的信用卡、電子郵件留下偽證,她也坦承,犯案主因為3人曾一同外出,但許嘉真發現不能刷卡,使她認為遭故意陷害,便心生不滿,要對方在演講廳談判,並痛下殺手,警方也發現沾血的球鞋。

洪曉慧、曾煥泰事後都遭清華大學退學,新竹地檢署起訴洪曉慧無期徒刑,新竹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依照殺人罪,判定她殺人罪15年、毀壞屍體罪3年,合計18年的有期徒刑,且須賠償受害家屬2417萬元。

洪曉慧於二審判決出爐時放棄上訴,於1991年1月發監執行,隔年4月移到台灣高雄女子監獄服刑,先後4次呈報法務部申請假釋,法務部考量她犯案太過兇殘,均未批准,許嘉真父親對此怒轟,自己女兒頭上很多傷,且被洪曉慧抓著頭浸在王水裡,洪曉慧最終在2008年11月27日5度申請假釋,成功核准,在當年12月3日假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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