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法爭議2-1/網路業者炸鍋 綠嘆:選舉年不要亂推法案

特約記者雷明正/專題報導|圖/資料照片、各參選人臉書

九合一大選在即,民進黨各縣市已各就各位,但NCC近期辦《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聽會,找來各網路平台業者與會,沒料到「箝制言論自由」爭議炸鍋,在蘇揆開金口之下緊急喊停,選舉操盤手不禁碎唸:「不要在選舉年亂推東西」,為此事下了註腳。

不只在野黨跳腳,「本文已遭刪除」的迷因圖文突然間燒遍各大社群平台,《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東西,到底規範了什麼,為什麼一瞬間幾乎所有社群平台業者都翻臉?

其實這套法律主要在於規範網路平台,例如PTT,當有人在上面發言或者刊登訊息、文章時,在某些情況下,會被嚴重的限制,甚至刪除。有立委私下表示,該法案當初也是藍綠共識,主要是為規範網路詐騙、不堪公開的性私密照或影片、假消息甚至是違反著作權等行為。

其中「資訊限制令」,才是讓業者有疑慮的地方。該草案第18條規定,主管機關若認為平台某資訊為謠言,或是不實資訊且違反法律規定者,可以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法院專責窗口須在48小時內做出裁定。法院裁定前,主管機關若認定為不實、違法訊息,可以要求業者對特定訊息加註警告標誌。

日本:反仇恨言論 法務省即可認定

綠營人士指出,藍委、名嘴紛紛在臉書貼出「此貼文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來諷刺,但「讓在野黨『撿到槍』也只有這條」。

他國並非沒有類似法條,如日本的《反仇恨言論法》,只要行政機構的法務省認定是仇恨言論,就可以要求平台下架。與台灣還要走法院程序來相比,差別不可以道里計,而對網路平台的言論限制,台灣也沒有日本嚴格。

不過該法條的確還有另外一個疑慮,就是境外公司是否能夠被我國政府管制的問題?以臉書、IG或是LINE這些主要設於美國的境外公司來說,台灣法院的命令對他們來說恐怕只是一紙空文。也因此爭意爆發後,有綠委認為該法條根本「脫了褲子放屁」,也支持「乾脆先喊停」,等選舉完再說。

限制言論自由?執政黨永遠的包袱

綠營某位操盤手就感嘆,很多事情遇到選舉就會不一樣。他指出,其實數位中介服務法有很多討論的空間,當初也是藍綠兩黨認為應當對網路平台作出規範而取得共識,但是一到選舉年當初的共識就會變成議題攻防,加上媒體習用一句話當標題,或直接在標題下結論,讓整個討論變得失焦。

其中立委高嘉瑜的態度相當明顯,當爭議出現的第一瞬間,高嘉瑜還在臉書寫下「over my died body」,不過隨著議案漸漸浮上檯面,外界這才發現當初高嘉瑜自己是受害者之一,此項立法,其實與她也有若干關係。

綠營人士表示,林秉樞事件中,當時傳有她的私密影像,及小玉變臉事件,她就曾提過修法確保網路的「被遺忘權」。事後高嘉瑜很快改變說法,稱應優先處理網路上有關色情報復、詐騙及性私密影像的議題。

高嘉瑜反對?綠:此法也與她有關

綠營人士指出,雖然有些綠營意見領袖希望透過政策思辯,來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洽當與否進行討論,這也是需要主管機關召開公聽會的原因,但藍營民代直接扣上「箝制言論自由」的帽子,讓整個新聞議題漫延開來,一發不可收拾。

為了防止爭議延燒到選舉,影響選情,蘇貞昌在媒體面前公開喊停,卻也引起「NCC是否為獨立機關」的爭議。讓該名綠營操盤手只能無奈的說:「進也不是,退也不是,現在才真正明白,執政的包袱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