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法草案質疑多 律師:政府間接管制言論自由

記者李俊毅/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16日)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其中草案中關於48小時的緊急資訊限制令,掀起眾多專家批評。全國律師聯合會代表林俊宏表示,目前尚未看到該法對於人權影響評估及人權衝擊的完全報告,目前看來,政府透過業者管制的方式間接來管制言論自由,此外,草案中有設計「資訊限制令」,卻未與司法院等跨部會進一步溝通,未考量司法量能,「推出該法有點快!」、「非常不可思議!」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再次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中)出席主持。(圖/翻攝自NCC Youtube頻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再次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中)出席主持。(圖/翻攝自NCC Youtube頻道)

草案中相關主管機關若發現有內容違反既有法律規定,同時在法院核發資訊限制令前,可要求平台針對不實訊息且違法內容暫時加註警語。

林俊宏表示,該法涉及言論自由及人民資訊自覺等基本權利,但迄今未看到對於人權影響及人權衝擊的完全報告,且設計「資訊限制令」要求業者調查、保存等義務,恐侵犯人民權利、言論自由,現有草案看來政府透過業者管制的方式間接來管制言論自由,應該有相關報告再來討論。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再次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中)出席主持。(圖/翻攝自NCC Youtube頻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再次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中)出席主持。(圖/翻攝自NCC Youtube頻道)

尤其48小時的緊急資訊限制令,林俊宏說,NCC綜合規劃處長王德威也提到尚未跟司法院溝通,依實務工作者的角度而言「非常不可思議!」司法實務審案的負荷量非常大,法院到底有沒有足夠的量能能夠審理?

公民參與媒體改革聯盟召集人林月琴也說,NCC應說明法院是否有量能快速處理大量的資訊限制令,特別是兒少個資曝光需要快速止血,限制令申請程序是否能及時保護兒少個資仍是個問題。

她直言該法不但無法解決現行問題,甚至衍伸出更多問題,舉例來說,NCC宣稱專責機構為網路內容防護機制「iWIN」的放大版,專責機構卻沒有處理民間團體或一般民眾的不當內容申訴。

代表台灣匯流研究學會出面的何吉森表示,該草案僅對內容管制,卻缺少經濟管制,例如新聞分潤、大型網路平台蒐集個資、定向廣告等都未提到,令人覺得治理精神、公私協力並沒被落實,好像只是一個口號。

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羅慧雯表示,針對跨國數位平台所承擔的責任過低,應該要求他們承擔更多的法律、道德和社會責任。另專責機構與NCC業務重複有疊床架屋之嫌。

台灣人權促進會數位人權專員周冠汝也說,該草案賦予行政權力過大,對於言論自由及社會信任會產生巨大的衝擊,建議刪除主管機關可以直接加註警語的權力。周強調,草案說加註警語作法是參考歐盟2018年修訂視聽媒體服務指令,但查詢後發現,歐盟指令主要是針對種族仇恨言論、暴力言論等,且建議是提高媒體識讀能力,加註警語是新加坡法規才有相關規範,但受到公民社會詬病多時。

周冠汝指出,過去社會秩序維護法在謠言偵辦上,也可能讓行政權力過大,恐對社會信任產生重大衝擊,實際上作用法明確性也是一大挑戰,建議刪除加註警語權利。